鼓励企业扩大用工补贴申报兑现细则

发布日期:2026-02-12 18:06 来源: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阅读: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一、申报对象

2026年一季度,招用初次在马就业的非马鞍山籍员工,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马鞍山市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申报期限

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5万元;2026年10月底前,企业向参保地人社部门(市经开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三、办理要件

(一)营业执照;

(二)入职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三)劳动合同,签订日期需在2026年1季度;

(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面复印件;

(五)单位社保缴费证明,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一致。

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时,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共同盖章后进行申报。以上材料根据参保地人社部门(市经开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要求,提供纸质版。

四、申报、发放流程

(一)申请。企业向参保地人社部门(市经开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入职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等(参照办理要件中要求材料)。

(二)审核。人社部门(市经开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核实。

(三)公示。在参保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拟发放补贴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五、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市 本 级:8880261

市经开区:8323632

附表:入职人员花名册.xlsx


2026年2月12日